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中第十一条第一款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”以及北京市《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》中有关规定,现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-0102-0208-6026、6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、A334托幼用地锅炉项目竣工日期公开。
本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《关于对“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-0102-0208-6026、6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、A334托幼用地锅炉项目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京兴环审〔2023〕8号),我公司在陆续取得相关手续后,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。2024年11月1日项目及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。
特此公开
北京诺德兴创置业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