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中第十一条第一款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”以及北京市《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》中有关规定,现将中冶(大兴)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(综合检测项目)竣工日期公开。
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《关于对“中冶(大兴)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(综合检测项目)”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京兴环审〔2023〕68号),我公司在陆续取得相关手续后,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。2025年3月15日项目及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。
特此公开
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2025年3月1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