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《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中第十一条第二款“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”以及北京市《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》中有关规定,现将中冶(大兴)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(综合检测项目)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。
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《关于对“中冶(大兴)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(综合检测项目)”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京兴环审〔2023〕68号),该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,调试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29日。
特此公开
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2025年4月15日 |